关于认定2019年度省级扶贫龙头企业和扶贫农民专业合作社的通知
晋开发办〔2019〕64号
各市、县(市、区)扶贫办:
根据《山西省扶贫龙头企业和扶贫农民专业合作社认定管理办法》(晋政办发〔2018〕80号)《山西省扶贫龙头企业和扶贫农民专业合作社运行监测评价实施办法(试行)》(晋脱贫攻坚办〔2019〕26号),经县级初审、市级复审、省级组织专家评定、第三方监测评价和媒体公示,认定2019年度山西省级扶贫龙头企业153家,扶贫农民专业合作社83家。
各地要高度重视扶贫龙头企业和扶贫农民专业合作社培育发展,打造特色知名品牌,总结推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典型产业模式,发挥示范引领作用,构建“带得稳、带得准”的产业扶贫带贫长效机制。
市县扶贫部门要积极协调相关部门,在财政资金、金融服务、项目安排、土地利用和税收优惠等方面加大扶持力度;切实指导扶贫龙头企业和扶贫农民专业合作社履行扶贫责任,通过吸收贫困人口参与生产经营活动,或以土地、资金等生产资料入股,向贫困户提供技术指导、产品营销服务等方式,带动贫困户参与产业发展。
山西省扶贫开发办公室 2019年12月12日
名单中与晋绥农林相关的兴县企业
- 山西清泉醋业有限公司
- 兴县山花烂漫农业综合开发有限公司
- 兴县晋丰农业生态科技有限公司
- 山西晋绥农林综合开发有限公司
备注:完整2019年度通知及吕梁市相关名单另见 `n18/正文.md`。
